(2026年修订版)
一、场地资料
新加坡三江会馆礼堂位于:41 Wilkie Road,Singapore 228055
礼堂设备包括:
- 音响设备
- 投影仪及投影幕布
- 长桌 8 张
- 椅子 40 张
- 白板
- 冷气设备
以上设备以现场实际配置为准。会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、增减或更换场地设备。
二、租用时段与收费标准
(一)平日收费
(星期一至星期五)
| 时段 | 时间 | 非会员 | 会员 |
| 上午时段 | 上午10时至下午1时 | S$150 | S$100 |
| 下午时段 | 下午2时至下午5时 | S$150 | S$100 |
| 晚间时段 | 晚上6时至晚上9时 | S$220 | S$150 |
(一)平日收费
(星期一至星期五)
| 时段 | 时间 | 非会员 | 会员 |
| 上午时段 | 上午10时至下午1时 | S$150 | S$100 |
| 下午时段 | 下午1:30时至下午4:30时 | S$150 | S$100 |
| 晚间时段 | 晚上6时至晚上9时 | S$220 | S$150 |
(二)周末及公共假期收费
| 时段 | 时间 | 非会员 | 会员 |
| 上午时段 | 上午10时至下午1时 | S$220 | S$150 |
| 下午时段 | 下午1:30时至下午4:30时 | S$220 | S$150 |
| 晚间时段 | 晚上6时至晚上9时 | S$320 | S$220 |
(二)周末及公共假期收费
| 时段 | 时间 | 非会员 | 会员 |
| 上午时段 | 上午10时至下午1时 | S$220 | S$150 |
| 下午时段 | 下午2时至下午5时 | S$220 | S$150 |
| 晚间时段 | 晚上6时至晚上9时 | S$320 | S$220 |
(三)文化活动优惠
经会馆批准之非营利文化活动、讲座或传统文化推广活动,可酌情给予优惠收费。
最终优惠幅度由会馆决定。
三、附加收费
(一)清洁费
| 活动性质 | 收费 |
| 一般活动 | S$50 |
| 含餐饮活动 | S$100 |
若场地严重脏乱,会馆有权从押金中扣除额外清洁费用。
(二)租用押金
| 活动类型 | 押金 |
| 一般活动 | S$300 |
| 大型活动或特别活动 | S$500 |
活动结束并确认场地及设备无损坏后,押金将予以退还。
(三)超时收费
超时使用场地将按以下标准收费:
| 日期类别 | 收费标准 |
| 平日 | S$50 / 每30分钟 |
| 周末及公共假期 | S$80 / 每30分钟 |
超时不足30分钟者,按30分钟计算。
(四)非办公时间场地管理服务费
凡租用时段超出会馆正常办公时间,或需工作人员于非办公时间提供服务者,会馆将酌情收取场地管理服务费。
(a)基本开关门服务
适用于开门、关门及简单场地交接。
| 时段 | 收费 |
| 平日晚上6时后 | S$50 |
|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共假期 | S$80 |
(b)全程现场协助服务
适用于工作人员需全程在场协助活动进行、设备使用或场地管理之情况。
| 时段 | 收费 |
| 平日 | S$25 / 每小时 |
|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共假期 | S$35 / 每小时 |
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。
会馆将根据活动性质决定是否需要安排现场协助人员。
四、租用申请与付款
(一)租用申请
- 租用者须填写会馆礼堂租用申请表。
- 会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任何租用申请。
- 会馆有权要求申请者说明活动性质及内容。
(二)付款方式
- 租用申请获批准后,申请者须于指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租金及押金。
- 未完成付款者,会馆有权取消预订。
- 已确认之租用时段,不得擅自转让予他人。
五、租用时间规定
- 租用时间包括活动布置、进行及清场时间。
- 租用者须于租用时段结束前完成活动、场地清理及离场。
- 如租用者于租用时段结束后仍继续使用场地,包括清场、收拾物品或等待人员离场等情况,均视为超时使用。
- 超时使用将按本条例所列超时收费标准计算。
六、场地使用规定
租用者不得:
-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;
- 进行赌博活动;
- 吸毒或进行非法交易;
- 使用易燃、危险物品;
- 超出场地人数限制;
- 损坏会馆设备或设施;
- 在未经批准情况下移动大型设备;
- 制造严重噪音或影响会馆正常运作;
- 在场地内吸烟。
如违反上述规定,会馆有权即时终止活动,并没收押金。
七、影音及投影设备使用
- 礼堂所提供之影音设备,包括音响、无线麦克风、投影仪、投影幕布及相关设备,仅供租用活动期间使用。
- 租用者须正确及合理使用会馆设备,不得擅自拆卸、改装或移动设备。
- 如需连接个人电脑、播放器或其他器材,租用者须自行准备相关转接头、连接线及适配器。
- 会馆不保证所有私人设备均能与现场影音系统完全兼容。
- 因操作不当、人为疏忽或违规使用而导致设备损坏者,租用者须负责全部维修或更换费用。
- 租用期间如需技术协助,会馆将视情况提供基本协助,但不承担活动技术执行责任。
- 未经会馆批准,租用者不得擅自调整音响系统设定或接驳额外大型影音设备。
八、场地布置与清场
- 租用者如需布置场地,应于租用时段内进行。
- 活动最迟须于晚上10时前结束并完成离场。
- 活动结束后,租用者须负责:
- 带走所有私人用品及活动物资;
- 清理明显垃圾及食物残余;
- 将桌椅恢复基本原状。
- 会馆所收取之清洁费,仅包括活动后之一般场地清洁。
- 如场地出现严重脏乱、油污、大量垃圾、饮料泼洒或其他超出一般清洁范围之情况,会馆有权另行收取额外清洁费用,或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。
- 未经会馆批准,不得在墙壁、门窗或设备上钉贴、喷涂或张贴难以清除之物品。
九、设备损坏赔偿
租用期间如有任何设备、家具或场地损坏,租用者须负责赔偿全部修复或更换费用。
十、取消租用
| 取消时间 | 退款安排 |
| 活动14天前 | 全额退款 |
| 活动7天前 | 退还50% |
| 活动7天内 | 不予退款 |
十一、特别事项
- 会馆保留随时修改收费及条例之权利。
- 会馆董事会拥有最终决定权。
- 如遇特殊情况,会馆有权取消或调整已批准之租用安排,并另行通知租用者。
十二、生效日期
本条例经新加坡三江会馆董事会通过后生效。
新加坡三江会馆
SAM KIANG HUAY KWAN
2026年6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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